第2章(第7页)
两人愀然变色。
“你怎么会有这些?”
我回答:
“我就是沈氏集团的董事长,我就是开发商。”
我妈抓住我的衣领。
“那你还不赶紧把你弟救出来!还不赶紧把拆迁款赔给我们!”
我抓起她的手,将她推远。
“不好意思。”
“沈嘉豪是刑事犯罪,我也没办法。”
“还有你们对我本人及其公司的造谣,已经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,我也会追究法律责任。”
“至于拆迁款,本公司已经另选新址。原址不拆了,自然没有拆迁款。”
“我还听说,这拆迁款是你们的宝贝儿子联合其他住户往上炒的,他居然敢炒一个亿。”
“没有公司会同意如此天价拆迁款,是贪婪让你们自己跌入深渊,怪不了其他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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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弟最终因故意毁坏财物、寻衅滋事等罪名。
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。
并赔偿我和公司共计一百余万。
我爸妈也因恶意造谣、中伤我本人及其公司,赔偿十万元。
弟妹姜月自知这家人再无翻盘希望。
她偷偷打掉了孩子。
又转移走了家里仅剩的一点存款后,跑路了。
从此销声匿迹。
爸妈两人住在逼仄的老破小里,拮据度日。
老两口不甘心,找我要钱。
要我每月给他们十万块,外加每月给我弟存二十万。
还要给他们买一套别墅。
我不答应,他们还去起诉我。
结果自然是我爸妈败诉。
我只需要按最低标准付赡养费即可。